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机构信息
来源:三明市民宗局 时间:2023-03-03 11:06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办公地址:三明市绿岩新村95幢科技大楼五层

联系电话:0598-824175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

(二)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最新动态,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协调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帮扶活动,承担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参与起草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指导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制定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

(六)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指导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

(七)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引导宗教界开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各项活动,协助宗教团体办理有关事务。

(八)依法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对涉及民间信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拟订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民间信仰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做好民间信仰活动的管理工作;对涉台、涉侨、涉外的民间信仰活动进行引导和管理。

(九)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分工

(一)姚文辉,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民族宗教局党组和局机关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组织人事、财务工作,负责联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挂钩联系永安市、三元区民族宗教局。

(二)邓日杨,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宗教事务日常工作和宗教工作专题会议机制日常协调工作,局长外出时,负责临时主持局日常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信访、12345便民服务平台、机要保密、政务内网、网络安全、档案志鉴等工作。分管宗教事务科、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宗教事务),挂钩联系沙县区、尤溪、大田县民族宗教局,联系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市天主教爱国会。

(三)赖德农,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民族事务、“五比五晒”、招商引资日常工作和民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日常协调工作,主管局机关党支部、工会日常工作,协助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绩效管理、老干、工青妇团、帮扶企业(重点项目)等工作。分管民族事务科、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民族事务),协助分管办公室,挂钩联系清流、明溪、宁化县民族宗教局。

(四)张圣落,四级调研员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民间信仰事务、改革创新日常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法治政府、普法、依法行政、宣传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维护、驻村挂村等工作。协助负责宗教事务工作。分管民间信仰科,挂钩联系将乐、泰宁、建宁县民族宗教局,联系市宗教文化研究会、市妈祖文化研究会。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241751

(二)民族事务科(联系电话:0598-8285761

(三)宗教事务科(联系电话:0598-8285056

(四)民间信仰科(联系电话:0598-8241751

五、下属机构

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8-823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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