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0年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期间好做法好经验,请及时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0年3月30日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0年
文明创建工作计划
2020年,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抓实思想引领、核心价值观培育、道德建设、活动载体等各项工作,对标市委文明委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持续推进“满意在三明”城市名片的策划宣传和推介,全面做好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为推进新时代新三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一、把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1.突出学习重点。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在闽工作期间到三明调研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观看视频、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持续学、深入学、系统学,凝聚思想共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化理论武装。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以“主题党日”“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123”基本教育规范,持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推动新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同时,坚守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落实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研判,及时排查风险,层层压实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3.推进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强化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让初心和使命在干部内心深处铸牢、在思想深处扎根,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忠诚履职能力。同时,积极践行三明精神,组织开展“新时代·满意在三明”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苏区老区精神,开展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打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增强新三明新发展的精神力量。
二、围绕提升“满意在三明”品牌,广泛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实践活动
4.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提升“满意在三明”品牌,组织开展“新时代·满意在三明”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爱国主义情怀,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深入开展践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市民活动。深化文明旅游、文明交通行动和移风易俗倡导,全面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在“五一”“十一”等重要旅游时间节点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在春节元宵、清明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不放烟花爆竹共建文明环境”“平安清明,文明祭扫”宣传倡导,常态化开展“满意在三明 文明伴我行”行动。继续发挥党员志愿者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志愿者参与圳尾社区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
5.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在劲松路口位置树立导向鲜明、富有内涵、感染力强的公益广告宣传牌1-2块,应用LED、横幅、局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和新媒体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八不”行为规范,重点推进“禁食野生动物”、“杜绝随地吐痰”、文明餐桌、文明交通、垃圾分类等方面的公益广告,推送文明创建短视频,扩大宣传的吸引力和覆盖面。
6.加强先进典型选树活动。运用公益广告、道德讲堂等形式,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学习宣传。积极参与“中国好人”“福建好人”等推荐评选活动,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共产党员示范岗”、“优秀公务员”、“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推荐、宣传活动,营造崇尚、学习、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同时,注重挖掘身边先进人物,向市委文明办推荐身边好人,并积极参与市文明办组织第二届三明市文明家庭评选。
7.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大力开展党员干部职工信用宣传普及教育活动,通过局门户网站、“信用三明”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诚信典型。积极参与“诚信福建万里行.三明”主题宣传活动,加大诚信典型宣传力度和失信行为曝光力度,不断增强市民的诚信观念。
三、注重统筹兼顾,全力提升创建实效
8.与业务职能结合。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少数民族挂钩帮扶民族村下沙村、光亮村、大科村和派驻第一书记联系村儒地村等,大力培育文明乡风。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立足我市民间信仰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民间信仰领域“移风易俗”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捐资助学、扶残助困等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活动,树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正能量,发挥民间信仰在移风易俗方面积极作用。
9.与助力打赢疫情相结合。坚持对内抓好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压紧压实防控责任,确保防控工作全覆盖、无盲点。坚持对外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各项防控部署要求,积极引导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疫情捐赠活动,帮扶少数民族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驾护航。同时,运用公益广告等普及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开展“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关心关爱坚守防控一线的党员、干部、职工。
10.与党的建设相结合。结合机关党建“亮灯行动”,组织党员干部“亮身份、亮职责、亮服务”,扎实开展立足岗位比服务、比担当、比作为主体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党支部经验做法和党员先进事迹,推动党支部和党员在“亮服务、求实效”上比一比、晒一晒。
11.与综治平安创建相结合。严格落实综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紧紧围绕“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办好自家事”的要求,在防范上做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在增加群众安全感上见成效,结合平安创建工作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成效。
四、健全保障机制,夯实创建基础
12.加强组织领导。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完善文明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协同抓,创建办和机关党支部、各职能科室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把文明创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将精神文明建设落实情况与个人二级绩效考核挂钩,实行目标、考核、奖惩“三制一体”的管理机制。
13.突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对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对创建文明单位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努力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增强干部职工对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认同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14.完善志愿服务制度。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应用“志愿三明”微信平台,完善机关志愿服务团体注册登记,项目申报、运行、结项等工作。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在“3·5学雷锋纪念日”“12·5国际志愿者日”以及重要节日等节点开展扶贫、助老、环保、献血、文明劝导等各类志愿服务。
15.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办公基础设施建设,对办公场所部分老旧设施进行整修,提升机关办公环境绿化、美化、净化。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定期组织人员清除办公楼附近的杂草杂物、打扫圳尾社区分配的保洁区域。认真落实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