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3-09-10 17:54

明民宗〔2013〕1号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政务网(http://www.smmzzj.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41751,电子邮箱:fjsmmzg@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按照《条例》)要求,在组织建设、基础工作、制度落实、机制完善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大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根据我局制定的《民族补助款管理办法》,及时公开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统计信息,让群众及时了解关心关注的信息。

  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审核审批办公室统一受理窗口,推动“马上就办”促进投资环境改善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及时将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局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公开我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充分发挥局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本局依法行政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领导机构和组成人员,充分保障工作经费。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建立健全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及政府信息归档等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对上网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2012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62条,主动公开信息21条,依申请公开24条,不予公开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2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规划计划类3条,行政许可类2条,重大项目为民办实事类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1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门户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2年及历年我局都未接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申请的数量为零。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根据国宗发[1995]047号文第四条“宗教工作中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因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擅自扩散和公布”的有关规定,因此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2年及历年累计数量):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因局里人手少,办公室没有专职人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上网不够及时的现象,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切实改进,力争做得更完善更高效。

  七、附表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3年1月6日

附表:

计量单位

2012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21

104

其中:1.网站公开

21

104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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