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持续加强宗教领域财务监管工作
来源:市民族宗教局2 时间:2021-05-07 10:55
 

一是加强政策法律宣传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一对一学习方式,多次组织宗教领域财务管理人员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一步了解国家宗教政策,提高了财务管理素养。今年来,共组织集中学习3次,一对一学习34次,参与学习人员共计80人次,发送学习书本130余份。二是制订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制订《建宁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建民宗字〔202103号),《管理制度》就有关会计账簿、现金管理、对公账户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特别针对部分寺庙规模小等实际问题,规定由佛教协会组建一支5人财务代理小组,规模较小的寺庙可以委托财务代理小组代理其会计事务。三是强化财务监督管理。深入各乡(镇)督导检查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情况,详细检查宗教活动场所的会计账簿,认真比对收支情况。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作出情况说明并整改。截止4月,共出动检查人员13人次,检查宗教活动场所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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