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时间:2022-10-09 08:2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1212日至2022年111日,市委巡察组对市民族宗教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413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强化巡察整改政治担当。市委巡察反馈后,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细致学习反馈意见内容,进一步统一全局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刻领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该谁整改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就由谁负责

    (二)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市民族宗教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6次党组会议、3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牵头承担14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并不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带动、督促党员干部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和局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分别多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协调督促解决分管科室(中心)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层层传导压力,各科室(中心)负责同志认真履行起本科室(中心)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号入座,制定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三)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以及完成时限,形成《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关于对市民族宗教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印发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和机关党支部落实。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始终坚持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把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同时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马上改”,又“长久立”。巡察以来,已健全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工作规则等制度15,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规范干部行为。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深入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重形式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照本宣科浮于表面,把中心组学习记录为支部党员学习,离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差距还比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全面建立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3月25日,制定《2022年度中共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4月25日,制定印发《2022年度中共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清单》,并按计划组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今年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开展专题研讨交流5次。二是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已于4月21日、5月7日、5月31日7月22日、8月12日开展5期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每一期都确定一名主题发言人,其他中心组成员深入交流学习体会针对性地学习思考和讨论,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三是拓展机关党支部学习形式,增强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6月27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测试,营造比学赶超良好学习氛围。四是4名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原文照抄网络文章的问题,由局党组分管负责同志对他们提醒谈话,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重新认真撰写了心得体会

   2)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宗教问题宗教工作重要讲话重要论述,仅简单传达精神,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强化“带着问题学”学习方法运用,年内组织不少于4次“带着问题学”专题研讨。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宗教问题宗教工作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主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5月7日和5月31日开展2次的专题学习研讨,机关党支部6月27日开展党员学习交流,局党组成员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并撰写发言材料,较好地发挥了领学作用切实提升学习实效,促进学习成果转化运用,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

   3关于推动民族乡村增强“造血功能”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到民族乡村调研指导工作力度为民族乡村振兴发展献计出力。3月4日,邀请果树栽培等专家到昌荣畲族村进行现场指导3月16日,在宁化治平畲族乡举办全市畲药种植培训班5月份,邀请三明学院教授2次赴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实地调研帮助民族乡村发展特色产业;7月份,在宁化长征学院举办三明市民族宗教工作暨民族乡村干部培训班,提高基层民族工作干部和民族村主干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扶持力度。指导县(市、区)在中央、省级民族专项资金安排上,向能拉动村财增收的产业项目倾斜,增强民族村的“造血功能”。今年来,已争取中央、省级民族专项资金912万元,同比增长18.13%。其中,安排资金491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和技能培训,惠及项目23个。三是加大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力度。安排局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走访市直挂钩帮扶单位,加强沟通联络,充分发挥市直部门优势和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市直挂钩帮扶单位和被挂钩帮扶民族村双申报制度,年度的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情况统计表由市直挂钩帮扶单位和被挂钩帮扶村同时盖章确认,推进帮扶工作成效进一步落实。5月24日,印发《关于2021年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情况的通报》,对上年度市直单位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各挂钩帮扶单位共投入协调资金1703.85万元,实施项目102个,办实事好事126件,解决问题109个。5月25日,召开由43个市直挂钩帮扶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工作联席会议暨全市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座谈会,督促市直挂钩帮扶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用心用力用情抓好帮扶工作落实,持续增强民族村自我发展能力。

4)关于推动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民族专项资金扶持,鼓励民族乡村立足当地优势,积极发展生态康养旅游、富硒农产品、笋竹加工、畲药种植等特色产业争取将青水乡列入全省重点打造的首批4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乡村振兴(特色文旅)示范乡之一,从2022年至2025年,省民族宗教厅将示范乡纳入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测算指标,每年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培育一批产业型人才争取将青水乡列入全省2个开展“畲族医药健康旅游项目”试点工作的民族乡之一,向省民族宗教厅申报畲药种植基地3个,争取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下达市级专项资金5万元扶持项目建设开展畲医药产业发展调研,邀请全国名中药专家宋纬文到青水乡进行现场指导。协调福建德广中草药有限公司与青水乡、治平乡开展战略合作,推动民族乡村发展畲药“订单”种植。二是鼓励民族乡村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对获得以上“三品一标”的企业、专业合作社予以3-5万元资金补助三是通过组织民族乡村企业参加“乐购三明”线上直播、民族乡村农产品进驻“福农e购”“邮乐购”电商平台等方式,“宁化客家黑笋干”、“培元济世黄精酵素原液饮料”、“畲乡村米糕”、“鑫珍豆腐皮”等22种民族乡村特色农产品进行展示展销,进一步提升民族乡村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提升竞争力。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扎实

   5关于推动宗教团体作用发挥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并抓好落实,分别于6月6日、29日召开2次全市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组织宗教界人士深入学习全国宗教、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专题解读《国旗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具体工作,解决推动具体问题。二是安排4名局领导分别挂钩联系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加强对全市性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指导。三是完成市、县两级宗教团体“三无”问题情况调查,启用市科技大楼5楼全市性宗教团体联系点驻会办公指导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推进县级宗教团体“三无”问题逐步解决。截至目前,全市45个宗教团体无场所、无人员、无资金“三无”问题已基本完成解决。四是制定出台《三明市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年度述职考核办法》(试行),完善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建设。

6)关于指导宗教界依法依章开展活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指导各全市性宗教团体认真落实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规划工作,依法依章开展各类活动。召开全市性宗教团体联席会,专题部署开展解经、讲经、用经中国化工作,其中市道教协会组织全市教职人员举行抄经比赛,市佛教协会召开“永远跟党走,共筑中国梦”三明市佛教中国化交流研讨会。组织市级宗教团体积极参加全省性宗教团体“解经中国化”研讨会、宗教中国化协同创新论坛等活动。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分别参加各全省性宗教团体举办的“三经”研讨会和征文比赛。二是督促指导县(市、区)宗教团体制定中国化方向工作规划和会长(主席、主任)述职及民主评议制度并抓好落实。目前全市已有41个宗教团体完成规划制定,4个宗教团体正在制定中;37个宗教团体建立述职及民主评议制度,8个正在制定中三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福建省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6月下旬,将《福建省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票据》登记分发至各县(市、区)民族宗教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进一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开设银行对公账户,全市已有381处宗教活动场所开立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占总数的62.25%四是下发《关于继续开展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市共有5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新申报市级联系点,指导有条件的民间信仰备案登记场所开设银行对公账户,提升民间信仰场所管理水平。五是在全市探索试点开展文化型、生态型、公益型“三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评选创建活动,目前全市共有13处民间信仰场所申报创建“三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年内适时命名一批典型示范场所,提升我市民间信仰场所的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充分发挥其在展示当代文化价值、促进社会和谐构建方面的积极作用。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刚性要求。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好“四个纳入”和“六个纳入”刚性要求。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科室(中心)的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同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认真开展“回头看”。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及以下干部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和述职报告进行全面梳理自查,补充完善抓意识形态方面内容。三是加强工作分析研判。7月中旬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研判本单位本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底前向市委提交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将突出对本单位本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的剖析研判。

8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互联网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安排专人局门户网站和“三明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建设维护,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网络宣传,推动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走进“寻常百姓家”传播民族宗教好声音,讲述民族宗教好故事。针对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6月,在即知即改基础上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再排查,收集整理民族乡村等最新资料,按要求完成“三明民族”等栏目内容更新。针对“四进”宗教活动场所还有差距的问题,督促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市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对未开展“四进”活动的场所提出整改任务进度表,按季度开展实地督查,确保2022年底前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全覆盖结合到场所开展实地调研、安全检查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持续广泛开展《国旗法》《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宗教界人士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

   (9关于在日常工作中,重形式轻实效、重制度轻落实的现象比较普遍,执法检查流于形式,一些工作长期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制度刚性执行,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执法检查。4月25日-29日,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文旅局开展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共抽查场所28个5月17日,印发《三明市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通报》,针对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设施器材不达标、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不到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对场所负责人开展了一次集中提醒谈话,列出问题清单103项,要求限期整改。举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培训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面向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靶向宣传培训4月25日-29日,联合市文旅局赴11个县(市、区)开展非法出版物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宗教界人士鉴别非法出版物。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重新制定下发涉本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认真抓好落实。三是针对我市没有清真食品企业的实际情况,为给清真餐馆提供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2021年开始,各有关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已将联合执法改成上门走访的形式。今年6月,联合三元区民族宗教局走访了市区清真餐馆8家,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动态掌握经营管理情况,为外来少数民族同胞提供更好的服务。四是探索实践宗教活动场所试点开展“四方牌”管理责任机制,制定下发《三明市宗教活动场所试点开展“四方牌”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在三元、沙县2个区的17个场所开展试点工作,标明“属地、行业、场所、个人”四方责任,接受社会监督,让责任明晰化、公开化、信息化,促进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有效落实,切实加强基层宗教事务依法管理。

2.干事创业担当精神不足

   10关于在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中,党组成员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明显,强调部门边缘、人员和资金不足等客观因素的多,调动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主观能动性少,担当尽责、破解难题的精气神不足,工作办法措施不多,一些工作进展慢、成效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大力发扬“冲冲冲”精神,提振民宗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推行“项目工作法”“脚底板工作法”,组织开展全市民宗系统蹲点调研活动。举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暨民族乡村干部培训班,提升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专业能力、专业本领,做民族宗教领域的行家里手。加强年轻干部党性教育,选派干部到市委党校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党性教育专题班、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学习,不断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党组成员切实抓好主责主业,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提升、作风改进,引领带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宗教工作创新、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主动作为,争当忠诚干净、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善抓落实的实干者,着力打造“特别讲忠诚、特别善团结、特别能实干”的民宗队伍。二是出实招、使实劲,推动具体问题整改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整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对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仔细分析,避免再次出现“年年查摆年年改”的情况。全力支持市佛教协会推进直属场所三明华严寺的建设工作。4月份,取得省民族宗教厅同意三明华严寺变更筹建时间为五年(延长至2023年6月20日)的批复7月19日,召开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郊国有林场和三元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局、区林业局参加的三明华严寺筹建协调会,确定选址红线。督促指导三明华严寺筹建组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用地报批等手续,并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各县(市、区)宗教活动场所产权登记等情况调查和推进整改落实的通知》完成具备办证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摸底造册。符合办证要求的,推动办证主管机关抓紧办理,成熟一个,解决一个,逐步化解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3.招投标领域和资金管理方面尚存在廉洁风险

   11关于在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中存在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全等问题,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一些民族乡村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存在一定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通过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预算标准的通知》,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树牢程序与结果并重的政府采购管理理念,认真履行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并厘清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于6月中旬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进行调整完善。三是2018年第九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涉及采购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组织业务科室和财务人员共同梳理财务档案,补齐补全询价资料、询价人等有关采购资料。四是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5月11日,制定下发《少数民族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管理制度》《少数民族专项补助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制度》5月13日,制定发《三明市市级少数民族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了对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控五是要求永安市民族宗教局对青水乡百芑坵畲族村2017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补助生态高产毛豆推广种植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作出说明。经调查核实,百芑坵畲族村该项目资金建设的机耕道为“后洋仔通往该村生态高产毛豆基地的机耕道路”,硬化机耕道路153米,是该项目配套建设的必要农业生产设施,有效促进了当地生态高产毛豆产业发展,受益农户20多户,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不足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的通知》(民办发〔2021〕67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民宗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22〕15号)的有关规定。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12关于党组会议安排随意性大,党组会议代替局行政会议,研究事项事无巨细,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中共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议事规则》《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务会工作规则》,规范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范围和研究事项,明确议事决策程序,2月28日印发执行,原则上党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每旬召开一次,“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决定,一般性行政业务事项上局务会议审议实施。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局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先听取党组成员意见,实行末位表态,坚决杜绝先发表意见的做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好对本单位业务工作的领导责任,聚焦重大事项,防止事无巨细都抓在手上,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行政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切实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1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实现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今年以来,局党组已召开2次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1月17日研究审议《关于实施党建引领工程,全力服务和保障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3月18日,学习传达贯彻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2022年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和落实“一把手”抓党建目标责任制,落实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抓好机关党建“三份责任清单”落实,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三是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成势见效。5月底制定实施深化“五抓五做” 创建模范机关责任清单,打好基层组织能力提升攻坚战。同时,抓好新时代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模范机关创建、最佳服务发展举措评选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建推动工作。四是对《2020年局机关党建工作计划》文字审核不严的问题,对原分管党务工作负责同志、办公室文件拟稿人等2名人员提醒谈话,严肃批评教育。

14关于党支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法(试行)》等法规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规范会议活动记录。二是加强局机关党支部建设,增补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按照“六个基本”(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作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的要求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支部日常工作,推动支部工作“提档升级”。四是切实增强机关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探索创新开展主题党日,积极开展“勇争一流、和谐模范”政治机关创建,在服务“五比五晒”、打好“八大攻坚战役”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季度,与三元区、沙县区民族宗教局党员干部到沙县昌荣畲族村开展打造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暨“美丽庭院是我家,乡村振兴靠大家”主题党日活动,邀请农艺师现场指导柑橘产业种植。二季度,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列东中学西藏部开展“汉藏牵手庆端午,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党日活动,与西藏部师生共同庆端午包粽子,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五是认真落实退休党员政治学习等各项制度,结合退休党员实际情况,采取送门上学、在明党员参加支部会议等切合实际、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政治学习。组织退休党员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鼓励异地安置的退休党员适时返明参加支部活动或通过党员e家、学习强国、微信等网络平台参与政治学习

3.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有差距

   1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政策法规学习培训。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5月30日,专题组织再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干部选任政策法规和市委组织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业务说明》,提高局党组成员和组织人事干部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任程序。今后,选任干部严格执行分析研判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前谈话、任职等工作程序步骤,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落实人数较少单位所有干部均需参与谈话的要求,规范做好干部选任基础材料收集整理、全程纪实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好事前、事中、事后各个关口,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执行标准不走样,提升选人用人质量水平。三是开展批评教育。517日,局党组书记约谈提醒原分管人事负责同志和组织人事干部等3名相关工作人员,责成其作出深刻反思,督促提高业务水平。

16关于未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审批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再次进行认真自查。张圣落于2010年至2017年兼任三明市宗教文化研究会秘书长,期间三明市宗教文化研究会于2015年到期后,因不具备换届条件,推迟至2017年才进行换届,换届后张圣落已不再兼任三明市宗教文化研究会秘书长。李艳虹2017年兼任三明市宗教文化研究会秘书长未履行审批程序,已6月27日进补办审批手续。二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今后,对符合政策规定,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的领导干部,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审批程序,规范兼职任期、年龄、履职情况以及是否取酬等情况。

4.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重部署、轻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传达学习多、检查落实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局党组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书记对管党治党工作及时研究、部署,推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局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宗教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单位实际,3月18日制定印发《中共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党组其他成员责任、责任科室和时限安排。三是突出督促检查落实。1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学习传达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月18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工作,颁发《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四是针对工作要点拟稿照抄的问题,对2名党务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于5月份对局党务工作分管领导和党务工作干部进行重新分工调整,现配备了4名专兼职党务干部。

18关于警示教育形式较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多形式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6月7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一个县委书记的贪与悔》7月13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宁化县廉政教育警示馆参观学习二是常态化开展一季一警示”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特别是近年我市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三是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通报《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8个案例》,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四是对近年来已查结的我局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单位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警醒教育身边人。1月份以来,组织现场参观、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4场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剖析案件25例,受教育党员干部35人次。

(19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及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调整修订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定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分析、排查和执行情况评估6月份,重新修订《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任务分解》,今后每年开展一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评估。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关键岗位人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3月18日,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签订2022年岗位廉洁承诺书》。

20关于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安排4名局领导分别挂钩联系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加强对全市性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指导。二是完成市、县两级宗教团体“三无”问题情况调查,启用市科技大楼5楼全市性宗教团体联系点驻会办公,推进市佛教协会直属场所三明华严寺加快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推进县级宗教团体“三无”问题逐步解决。截至目前,全市45个宗教团体无场所、无人员、无资金“三无”问题已基本解决。

   21)关于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市民族宗教局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不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不深入、不全面,协助和推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参会监督“三重一大”事项。今年来,列席市民族宗教局党组8次,着重对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健全完善、实施“党建引领工程”推进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少数民族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单位网站被通报问题整改以及干部职务提拔与职级晋升等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工作落实。二是驻点调研助推相关工作落地见效。先后3次到市民族宗教局驻点调研,着重提醒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切实抓好纠治“四风”问题,释放一严到底的执纪信号。检查推动按时完成建宁系列案件案后整改工作。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变动、个别干部对疫情防控工作流露出侥幸麻痹、松劲懈怠的苗头倾向以及信教群众有清明节聚集祭扫的习俗情况,通过工作提示、约谈等监督形式压实市民族宗教局宗教领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三是开展少数民族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会同市民族宗教局深入到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宁化县治平畲族乡、中沙乡等7个畲族村,实地抽查部分2020-2021年和2022年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益如何等方面的情况,并就规范项目申报、强化过程管理、突出资金绩效等方面提出了3条建议。四是加强对市民族宗教局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根据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情况以及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会同市民族宗教局党组从落实“两个维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等方面对其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撰写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指导宗教界依法依章开展活动不到位,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开设银行结算账户率低”的整改事项。经过3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全市已有381处宗教活动场所开立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占总数的62.25%。但由于一些场所地处偏僻,收入少,宗教教职人员年纪大、文化程度低等因素,对这项工作还不够重视,财务管理水平还较低,工作进展不平衡,推动开设银行结算账户效果不够理想。下一步,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整改。一要严格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成立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必要财务人员二要进一步推动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就还未开设银行结算账户的场所,按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并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再推动。三要市、县两级联动逐步推动整改落实,力争年底前,全市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账户率达到75%以上。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一些工作进展慢、成效差,关于“推动解决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缓慢”的整改事项。目前,已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全面摸底。从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反馈的情况来看,历史遗留问题多样、成因复杂,具备完整手续的宗教活动场所较少。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建成时间较为久远,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尚未设立,且由于当时采用纸质材料,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在长期的活动中因灾害、失窃、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证明材料缺失。由于以上客观原因,目前此项整改未完成。根据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妥善处理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土地确权、房产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整改工作。一要省人民政府出台具体办法后,指导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对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进行分类处置,依法推动不动产权登记。二要加强同自然资源、住建等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共同推进该项工作。三要对今后申报的宗教活动场所,严格审核,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再予以办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手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民族宗教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断深化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一是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宗教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按照既定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落深落细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进一步推进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扎实推进。三是深化巩固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产生,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整体质效。把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推动干部干事创业和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在服务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中争先作为,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41751;通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95幢科技大楼5楼市民族宗教局巡察整改办,邮政编码:365000;电子邮箱smmz0598@163.com

 

                     

                    中共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2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