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时间:2023-01-11 16:40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2年,三明市民族宗教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三明目标,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结合民族宗教实际,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注重干部学法,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开展宪法、民法典、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等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邀请省厅、市委党校专家领导为我局干部职工授课,局领导到县(市、区)调研并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讲座。组织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有效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水平。二是丰富宣传载体,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民互动(问题解答)等专栏,开通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党内法规制度,进行政策解读;指导全市民族乡村、民族学校、各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共建社区开设法律法规宣传栏,向社会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公益普法宣传。开展“福籽同心爱中华.喜迎党的二十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网络知识竞答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进一步提升了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三是依托民宗特色,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将法治文化建设与闽学(朱子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民族宗教工作有机融合,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参观三明中央苏区革命历史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和宁化县廉政教育警示馆等廉政教育基地,深入开展“一季一警示”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抓手,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会、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为契机,通过“集中带动团体学”、“重点推动场所学”、“广泛发动信教群众学”,充分发挥宗教界的主体作用,引导宗教界爱国守法,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规意识、公民意识和规范意识。四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每年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参加省民族宗教厅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调训、轮训暨执法培训班,不断扩大执法人员队伍。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宗教执法队伍培训班,邀请省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提升民族宗教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二)综合施策主动作为,着力提升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化水平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及时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按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难点问题。高度重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三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方案》。用好福建省“互联网+监管”这一平台,开展联动监管;及时上传双随机抽查清单、检查对象库、检查人员库和检查计划,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积极协调处理多起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情况,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的社会稳定。我们在调解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统一,维护了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全年零复议零诉讼。市民宗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在局网站公开当前工作动态和时事新闻、公示有关事项。经常到各县(市、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用电用气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等执法检查,规范行政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并书面报送整改情况。定期开展民族宗教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落实县(市、区)民宗局属地管理责任。四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推进民族乡村振兴发展。推动青水、治平2个民族乡加强与省直和沿海发达地区挂钩帮扶单位对接联系,促进帮扶项目资金高质高效落地实施,组织召开全市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推进会,深入开展第七轮挂钩帮扶民族村活动。向上争取中央、省级民族专项资金912万元,精准实施产业发展、民生项目23个,争取将青水乡列入全省首批重点打造的4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乡村振兴(特色文旅)示范乡之一,从2022年至2025年,省民族宗教厅将示范乡纳入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测算指标,每年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培育一批产业型人才。持续抓好1乡5村全省民族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优化升级”行动,引进福建小风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东坂畲族村列入桃源里旅游度假区共同经营,国庆期间吸引旅客1000多人、门票收入5万多元。在青水乡试点开展“畲族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在宁化县和治平乡分别举办全市民族乡村干部及畲药种植培训班,在三钢集团和青水乡分别举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畲族医药与健康养生同行”为主题的2022福建省畲族医药非遗项目“四进”活动,推动青水乡、治平乡、泗坑村3个畲族药种植基地畲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着力打造“青水印象”“青水畲寨”等特色农业品牌,培育“宁化客家黑笋干”“畲乡村米糕”“鑫珍豆腐皮”等22种民族乡村特色农产品品牌。开展海峡两岸民族乡村融合发展试点工作,邀请三明学院台籍教授2次赴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实地调研,策划海峡两岸民族乡村特色文旅融合发展项目2个。五是推进宗教事务治理,提升依法管理水平。全面完成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登记情况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注销手续摸排造册,健全完善全市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库。目前,全市共有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893人,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612处。推进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命名“四进”示范活动场所和规范管理重点提升场所25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全市有381处宗教活动场所开立了银行结算账户、占总数的62.25%。在全国创新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方牌”管理责任制试点工作,已在17个宗教活动场所试点,国家宗教局内刊官微微言宗教对我市改革创新作法进行了宣传报道。在全省探索试点开展文化型、生态型、公益型“三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评选创建活动,确定三元区白水正顺庙等10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为我市首批“三型”示范场所,我市的创新做法得到省民族宗教厅充分肯定。做好省市县三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备案登记管理工作,今年新增1处省级民间信仰备案登记点、4处市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联系点。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局依法行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2名干部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承办全市民宗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落实规划和年度清单计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局主要负责人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计划,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做到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法治建设工作按目标、按步骤,稳步推进。三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完善了局党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考核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布制度。四是落实保障法治建设经费。把依法行政、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局年度经费预算,在局年度部门业务费中统一列支,安排普法经费10万元,并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确保2022年度法治建设经费及时到位。同时,还督促市级宗教团体、民族乡村优先予以安排保证法治建设经费,确保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正常开展。五是加强检查考核监督促成效。坚持以检查考核监督为抓手,实行目标管理,建立依法行政、普法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同时,健全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评估考核机制,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评定体系、“三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中,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其中。通过建立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并通过不间断地检查督促,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完成。近年来,我局一名同志荣获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另有多名党员干部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省民族与宗教系统先进个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市民族宗教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和县(市)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都存在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全市12个县(市、区)民宗局除永安、宁化保留单列外,其他10个县(区)皆为挂牌机构(在统战部),没有独立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新老更替快,行政执法力量有待加强。二是执法执法力度有待提高。由于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相对复杂,单独开展执法行动存在困难,离高效行政执法尚有差距,对民族宗教事务进行规范管理的行政执法力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努力提高机关全体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务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全员学法活动,尤其是加强领导干部、科室负责同志的学习,组织开展专项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自觉养成依宪行政、依法行政的工作习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二是加强宣传氛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为指引,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在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普法宣传力度,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规范制度职责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细化程序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正确把握行政执法工作的地位作用,明确承担的职责任务。认真抓好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行政执法、答复意见、办理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努力建成一支有能力、敢担当、善建言的法律工作型队伍

 

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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