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时间:2014-04-21 15:18

  宗教活动场所,是指经依法登记、拥有相关宗教设施、组织信教公民开展集体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进行审核后,对拟同意设立其他宗教活动处所的,报市区的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对拟同意设立寺观教堂的,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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