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更变民族问题
来源:市民族宗教局 时间:2022-11-21 16:53

  您好,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如满足上述条件,请向当地民族宗教局提出申请,详询所在地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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